標題: 投訴冇品人士 [打印本頁]
作者:
2003097 時間: 2012-2-12 22:18 標題: 投訴冇品人士
冇品人士 : chang0404
冇品詳情 : http://hkbs.freebbs.tw/viewthread.php?tid=34701&extra=page%3D1
擅自使用本人辛苦用手寫板寫的人設, 背景
作者:
BNK1996 時間: 2012-2-12 22:20
笑............
作者:
2003097 時間: 2012-2-12 22:21
我唔怪佢作未來日記, 我只是不認同「接手上次的作品」此句.
佢冇問過我, 就5應該COPY AND PASTE我寫嘅野
作者:
kenny2506 時間: 2012-2-12 22:21
慘慘鳥.............
作者:
BNK1996 時間: 2012-2-12 22:22
原帖由 2003097 於 2012-2-12 22:21 發表
我唔怪佢作未來日記, 我只是不認同「接手上次的作品」此句.
佢冇問過我, 就5應該COPY AND PASTE我寫嘅野
我明.......
作者:
放開個女仔 時間: 2012-2-12 22:23
同意樓主!條友既行為係小學雞既行為!
[ 本帖最後由 放開個女仔 於 2012-2-12 22:26 編輯 ]
作者:
casey615 時間: 2012-2-12 22:28
看完這2 post 後
感覺個個人好似因為樓主冇放佢作個人上去而開一個一樣ge post
就話會接手lo @@
好似報復咁 = =
作者:
2003097 時間: 2012-2-12 22:28
原帖由 BNK1996 於 2012-2-12 22:22 發表
我明.......
夠薑佢自己打曬所有野
(係自己再作過. 當初我自己諗自己打, 用左3小時. 我絕不容許COPY AND PASTE 1秒=我3小時打嘅野),
我收回所有投訴
[ 本帖最後由 2003097 於 2012-2-12 22:30 編輯 ]
作者:
ansonboy28 時間: 2012-2-12 22:28
我覺得咁樣等於二次創作.
冇利益衝突.又冇人身攻擊.有乜問題?
作者:
WiLsOnLo 時間: 2012-2-12 22:28
侵犯版權
作者:
2003097 時間: 2012-2-12 22:29
原帖由 ansonboy28 於 2012-2-12 22:28 發表
我覺得咁樣等於二次創作.
冇利益衝突.又冇人身攻擊.有乜問題?
問題是佢COPY AND PASTE左我辛苦打嘅野
作者:
BNK1996 時間: 2012-2-12 22:29
原帖由 2003097 於 2012-2-12 22:28 發表
夠薑佢自己打曬所有野
(係自己再作過. 當初我自己諗自己打, 用左3小時. 我絕不容許COPY NAD PASTE 1秒=我3小時打嘅野),
我收回所有投訴
係AND 唔係 NAD....
作者:
2003097 時間: 2012-2-12 22:31
原帖由 BNK1996 於 2012-2-12 22:29 發表
係AND 唔係 NAD....
爆SEED中, 唔好意思
作者:
BNK1996 時間: 2012-2-12 22:32
原帖由 2003097 於 2012-2-12 22:31 發表
爆SEED中, 唔好意思
我了解......
作者:
2003097 時間: 2012-2-12 22:34
不求扣分, 不求封帳, 只求刪POST
作者:
casey615 時間: 2012-2-12 22:35
這等於奪去人地努力成果嗎?
作者:
2003097 時間: 2012-2-12 22:37
不求扣分, 不求封帳, 只求刪POST
作者:
chang0404 時間: 2012-2-12 22:46
好過你 偷人野
作者:
BNK1996 時間: 2012-2-12 22:49
原帖由
chang0404 於 2012-2-12 22:46 發表
好過你 偷人野
你好狗下......
作者:
2003097 時間: 2012-2-12 22:50
原帖由
chang0404 於 2012-2-12 22:46 發表
好過你 偷人野
如果某人還錢, 我洗乜攞??
[ 本帖最後由 2003097 於 2012-2-12 23:04 編輯 ]
作者:
2003097 時間: 2012-2-12 22:50
不求扣分, 不求封帳, 只求刪POST
作者:
BNK1996 時間: 2012-2-12 22:51
原帖由 2003097 於 2012-2-12 22:50 發表
如果你還錢, 我洗乜攞??
唔明.........
作者:
chang0404 時間: 2012-2-12 22:52
我5係葉XX SO SORRY
作者:
kenny2506 時間: 2012-2-12 22:53
其實邊個腦殘個個都知......
作者:
2003097 時間: 2012-2-12 22:54
原帖由 chang0404 於 2012-2-12 22:52 發表
我5係葉XX SO SORRY
冇問題, 反正只係有乜講乜
作者:
2003097 時間: 2012-2-12 22:54
不求扣分, 不求封帳, 只求刪POST
作者:
Diend獵騎 時間: 2012-2-12 22:58
條友慨小學_程度令到我笑左半粒鐘...
那是叫...惡人先告狀...嗎...?
作者:
2003097 時間: 2012-2-12 23:05
原帖由 Diend獵騎 於 2012-2-12 22:58 發表
條友慨小學_程度令到我笑左半粒鐘...
那是叫...惡人先告狀...嗎...?
咦? 說我嗎????
作者:
chang0404 時間: 2012-2-12 23:06
我同您講 sorry 我see過
誰擁有版權?(香港的版權法)
作品的作者,是作品版權的第一擁有人。因此某本著作的作者,便是該著作的版權擁有人。至於僱員的作品,除非勞資雙方另有協議,否則僱主是版權的第一擁有人。換言之,僱員製作的作品,其版權全屬僱主所有。至於委託作品,版權的擁有權則取決於作者與委托人之間的協議。
http://www.ipd.gov.hk/chi/pub_press/publications/hk.htm
作者:
BNK1996 時間: 2012-2-12 23:06
原帖由 2003097 於 2012-2-12 23:05 發表
咦? 說我嗎????
唔好廢講.........
作者:
2003097 時間: 2012-2-12 23:08
原帖由 chang0404 於 2012-2-12 23:06 發表
我同您講 sorry 我see過
誰擁有版權?(香港的版權法)
作品的作者,是作品版權的第一擁有人。因此某本著作的作者,便是該著作的版權擁有人。至於僱員的作品,除非勞資雙方另有協議,否則僱主是版 ...
在創作完成後,有關作品即擁有版權。版權與專利、商標及工業外觀設計等其他類別的知識產權不同之處,就是版權毋須在香港註冊,也可受香港法律保護。事實上,香港不設有官方註冊處為版權作品註冊
作者:
2003097 時間: 2012-2-12 23:09
E+係你用左我創作嘅野.
作者:
chang0404 時間: 2012-2-12 23:10
problem slove, delete post ok??
作者:
BNK1996 時間: 2012-2-12 23:10
世界大戰中....(花生,花生)
作者:
2003097 時間: 2012-2-12 23:13
原帖由 chang0404 於 2012-2-12 23:10 發表
problem slove, delete post ok??
唔好意思我完全唔明
作者:
炎武2011 時間: 2012-2-12 23:13
BNK1996,接收我的花生吧!(被打
作者:
2003097 時間: 2012-2-12 23:14
原帖由 BNK1996 於 2012-2-12 23:06 發表
唔好廢講.........
即係鬧緊邊個?
作者:
BNK1996 時間: 2012-2-12 23:17
原帖由 2003097 於 2012-2-12 23:14 發表
即係鬧緊邊個?
CxAxGx0xx4
作者:
2003097 時間: 2012-2-12 23:18
放下了心頭大石.....
作者:
2003097 時間: 2012-2-12 23:21
不求扣分, 不求封帳, 只求刪POST
作者:
chang0404 時間: 2012-2-12 23:22
改在lu!!∼∼∼∼
作者:
2003097 時間: 2012-2-12 23:23
請求
削去chang0404進入文學區的權限
作者:
BNK1996 時間: 2012-2-12 23:26
原帖由 2003097 於 2012-2-12 23:23 發表
請求
削去chang0404進入文學區的權限
你贏now........
作者:
chang0404 時間: 2012-2-12 23:27
我都SAY SORRY LO!
作者:
2003097 時間: 2012-2-12 23:27
原帖由 BNK1996 於 2012-2-12 23:26 發表
你贏now........
之前我有個AC, 推太多次, 買賣區 同 文學區 個選項 封左入5到
作者:
2003097 時間: 2012-2-12 23:28
原帖由 chang0404 於 2012-2-12 23:27 發表
我都SAY SORRY LO!
SORRY 大曬?
作者:
BNK1996 時間: 2012-2-12 23:31
小學雞(chang0404)vs中學生(2003097)
作者:
kenny2506 時間: 2012-2-12 23:31
原帖由 <i>2003097</i> 於 2012-2-12 23:28 發表<br />
<br />
SORRY 大曬?
<br />
咁你又+人係佢個post
作者:
2003097 時間: 2012-2-12 23:33
原帖由 kenny2506 於 2012-2-12 23:31 發表
<br />
咁你又+人係佢個post
「佢作文我作人」, 同「佢抄我文」冇矛盾
作者:
Diend獵騎 時間: 2012-2-12 23:34
原帖由 2003097 於 2012-2-12 23:05 發表
咦? 說我嗎????
不是= =
那條_____(自填~)
作者:
kenny2506 時間: 2012-2-12 23:34
原帖由 <i>2003097</i> 於 2012-2-12 23:33 發表<br />
<br />
「佢作文我作人」, 同「佢抄我文」冇矛盾
<br />
你又話吾比佢去文學區
作者:
炎武2011 時間: 2012-2-12 23:35
一起吃花生!(拖+打
作者:
2003097 時間: 2012-2-12 23:35
原帖由 Diend獵騎 於 2012-2-12 23:34 發表
不是= =
那條_____(自填~)
在學校被人說多了... 自己已有小學_的自覺
作者:
BNK1996 時間: 2012-2-12 23:35
原帖由 kenny2506 於 2012-2-12 23:34 發表
<br />
你又話吾比佢去文學區
矛盾博士........
作者:
2003097 時間: 2012-2-12 23:35
原帖由 kenny2506 於 2012-2-12 23:34 發表
<br />
你又話吾比佢去文學區
我知冇可能做到
作者:
Diend獵騎 時間: 2012-2-12 23:37
原帖由 2003097 於 2012-2-12 23:35 發表
在學校被人說多了... 自己已有小學_的自覺
= =
總之我唔系話你,你自己自認我都沒辦法= =
作者:
2003097 時間: 2012-2-12 23:37
原帖由 kenny2506 於 2012-2-12 23:34 發表
<br />
你又話吾比佢去文學區
定係你同我講你做到?
作者:
BNK1996 時間: 2012-2-12 23:39
原帖由 2003097 於 2012-2-12 23:37 發表
定係你同我講你做到?
smallbilly做到
作者:
2003097 時間: 2012-2-12 23:39
原帖由 Diend獵騎 於 2012-2-12 23:37 發表
= =
總之我唔系話你,你自己自認我都沒辦法= =
一句「原來係咁」輕輕帶過
作者:
2003097 時間: 2012-2-12 23:40
原帖由 BNK1996 於 2012-2-12 23:39 發表
smallbilly做到
!? SMALLBILLY = KENNY2506 ???????
作者:
kenny2506 時間: 2012-2-12 23:40
原帖由 <i>2003097</i> 於 2012-2-12 23:37 發表<br />
<br />
定係你同我講你做到?
<br />
你真係講哂.........= =
作者:
BNK1996 時間: 2012-2-12 23:40
原帖由 2003097 於 2012-2-12 23:40 發表
!? SMALLBILLY = KENNY2506 ???????
maybe...........
作者:
炎武2011 時間: 2012-2-12 23:41
原帖由 BNK1996 於 2012-2-12 23:40 發表
maybe...........
會唔會係咁呀......
作者:
tommyyu912 時間: 2012-2-12 23:47
金翅好睇鳥...........
作者:
115599335577 時間: 2012-2-13 00:35
唉E+ D人係甘架la
你唔可以同佢講道理架
作者:
ser0909 時間: 2012-2-13 10:38
算啦- -
原作同果個人
既筆風5同
出來既野都5會一樣
順帶
樓主
原作的確可以5比人寫「同人」
但係為何要厄殺二次創作呢?
甘同之前政府要立法禁「惡搞」一樣
如果一地真係作得比你好
甘就自己反思
如果佢比你差
甘就理佢都晒氣,還點D人5會有好既5睇,睇差既
的確差既話係會,影響到原文
因為新來的想看的人
見到份野寫到甘差
就5會睇
但佢5知原作係寫到點
如果佢真係去到第一話都CP&PL
甘就叫佢XXXXX啦
開頭個招人位
就算啦
[ 本帖最後由 ser0909 於 2012-2-13 10:40 編輯 ]
作者:
沉睡的猛虎 時間: 2012-2-13 18:10
咁人地出到聲呢,我就要做下野既啦,唔理你地講到咩法律好.
而下搬咩出黎講都系一樣.
自己del咗拎人果d佢,我當無野發生過.再唔系改咗佢.
[ 本帖最後由 沉睡的猛虎 於 2012-2-13 18:13 編輯 ]
作者:
tonyto1234 時間: 2012-2-13 22:29
原帖由 <i>BNK1996</i> 於 2012-2-12 23:39 發表<br />
<br />
smallbilly做到
<br />
駛吾駛下下攞人上台甘惡?
作者:
BNK1996 時間: 2012-2-16 13:37
原帖由 tonyto1234 於 2012-2-13 22:29 發表
<br />
駛吾駛下下攞人上台甘惡?
problem??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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